当前位置:首页 投标课堂 投标常识 关联企业可以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吗?
 

关联企业可以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吗?

投标供应商A公司的股东与B公司的股东存在交叉,但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并非同一人,可以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吗?

答:《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虽然A、B两家公司的股东存在交叉,但其法人代表并非同一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也不必然构成串通投标。串通投标属于法定情形,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即《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的七种情形,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以下简称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视为串通投标的六种情形,才能认定为串通投标。

不过,也有专家援引《〈条例〉释义》的相关内容,提出了不同观点。《〈条例〉释义》关于《条例》第十八条的阐释中明确,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若A、B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仅有两人,即存在交叉的这两位股东,则这两位股东均可代表A、B两家公司行使职权,因而也是两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故A、B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实践中,关联企业同时投标的现象时有发生,但关联企业如何认定、是否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则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为避免争议的发生,采购人、代理机构可在招标文件中就此事先作出约定。

声明:引用内容会标注来源,仅为交流学习,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其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投标常识

开标时一般都问些什么?会问技术问题吗?

2026-3-3 21:32:39

投标常识

分公司被罚以重金,属于总公司的重大违法记录吗?

2026-3-3 21:32:41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