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投标课堂 投标常识 询价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已过还能质疑吗?
 

询价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已过还能质疑吗?

质疑的期限是知道权益受损7个工作日内,与投标保证金没有关系。《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于知道权益受损之日,可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声明:引用内容会标注来源,仅为交流学习,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其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投标常识

最高投标限价怎么用

2019-3-4 9:31:00

投标常识

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2019-3-5 10:22:00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